为了规范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今日晨会延安中路支行由运营主管裴欣武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带领大家学习了《主动实施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控制措施操作规程》
此次会议上,我们主要学习了主动停止支付、中止业务、撤销销户的业务流程以及注意事项,主动停止支付是对单位账户资金支付行为开展相应管控。按照控制结果严重程度,从轻到重分为暂停非柜面业务、只收不付、不收不付,涉及签约缴纳税款、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水、电、燃气、暖气、通信等公共事业费用的除外。
对于只收不付控制主要有以下几点条件: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被注销、吊销营业工商管理部门不再为其换发已到期营业执照, 且超过5-未向开户行提交撤销结算账户申请。
2、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客户经职调查人员通知客户之日起满30日后,客户未办理变更且未提出合理理由的。
3、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应配合我行参加账户年检,但拒不配合,且未提出合理怀疑账户被用于偷逃税款、洗钱、欺诈、赌博等违法犯。
5、疑似出租、出借、出售账户账户资金交易与经营范围、规模明显不符存在单日或多日异常收付办理账户业务留存虚假地址、电话。
会议过后,大家对于今日学习进行深入讨论,分享今日学习笔记与心得。
为今后的工作养成了规范化的良好习惯,并打下坚实基础。提升了每个人的业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