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材料:
1.上海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抵押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5.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6.不动产抵押清单(我行自制模板可以)
二、温馨提醒:
1.自登记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2.EMS寄送的投递时须有收件人本人签收,并提交身份证明和收件收据
3.办理时间为:
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
上午8:45-11:30
下午13:30-16:30
三、办理细节注意点:
1. 办理中注意所办的是最高额抵押还是三倍数额抵押,二押要在最后补充里写本次抵押为剩余价值抵押,合同一定要认真填写仔细,日期期限最好能不超过五天,防止审核被退回;
2.如委托他人来取他项权证,要填写委托书,并到时取件时提供身份证明和收据。
3.银行基础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