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小龙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巡查期间发现一起火点,系曹八汪村村民曹某某点燃地块内杂草,巡查人员当场控制点火人员,迅速灭火,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小龙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违法行为人曹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立案处罚2000元,并将其移交小龙马乡派出所,小龙马乡派出所对其做出警告处罚。
露天焚烧危害大,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大家切莫心存侥幸!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各村都安装有监控设备,通过设备调控不仅能清晰看到烧火地点,还可聚焦到点火人员。除此之外,小龙马乡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和乡村干部全天候对辖区内不间断巡逻,对露天焚烧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请广大村民引以为戒,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