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对象
郭村幼儿园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
学前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500元。
资助申请条件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城乡低保
6.低保边缘
7.特困救助供养
8.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9.其他低收入家庭
10.孤儿
11.事实无人抚养
12.烈士子女
13.残疾学生
14.残疾人子女
15.其他贫困幼儿家庭。
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发放形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助的幼儿实行“一学年一申报,一学期一发放。”以幼儿银行卡的方式发放,严禁以现金方式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流程
1.提前告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我园会在新学年开学后,向幼儿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个人申请
幼儿及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我园下发的申请表,并提出认定申请。
3.学校审核
确认信息完整,填写规范后,由班级教师认定,园内复审。幼儿园资助认定小组最终会根据幼儿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核实。核实形式包括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等。
4.结果公示
我园会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及等级,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
5.建档备案
按照“全程留痕”的要求做好此次资助各项活动档案资料的完善,所有过程性的资料都必须规范入档,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