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现请各位家长认真学习宣传材料,并坚决贯彻落实。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是指控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控辍保学按照“以县(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区)级人民政府是控辍保学的责任主体,乡镇、街办、村级组织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什么是失学?
失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未入校就读。
三、什么是疑似辍学?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一个星期。
四、什么是辍学?
辍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校就读中途退学。( 疑似辍学超过一个月未劝返复学。)
五、控辍保学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全面提升人口受教育水平,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六、控辍保学双线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
双线责任:政府线和教育线
七长负责:县长、局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校长、师长、家长。
1.家长责任。负责履行家长监护职责,依法保证适龄子女按时入学,并配合学校保证子女圆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子女中途辍学或失学。
2.师长(老师)责任。负责掌握每天学生到校情况,对无故未到校的学生及时联系监护人并向学校报告。参与学校组织的劝返复学工作,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生活关爱和学习指导,对厌学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学的学生,通过心理疏导和单独谈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课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班主任是本班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
七、控辍保学制度
1.辍学报告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及时联系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家长,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学生所在地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家访登记制。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家庭困难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3.群众监督制。接受群众对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监督举报,确保不遗漏一位辍学学生。
八、家长该怎么做?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主动学习、提高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教育路上,有各位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