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部署要求,10月27日,巩义市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标志着巩义市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步入实践推广阶段。
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县市之一,巩义市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在充分调研分析全市开展入市工作的基础条件和市场意愿的前提下,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制定印发了《巩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巩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巩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民主决策办法》《巩义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巩义市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等5个入市政策文件。文件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主体、方式、条件、程序等;建立了民主决策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创新土地抵押贷款指导意见。
此次入市地块位于巩义市小关镇南岭新村,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入市前,在充分征求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市资源规划局极力指导下,小关镇南岭新村村集体严格按照入市政策文件要求,制定入市方案,明确了入市地块界址面积、用途年限、交易方式、价格收益等内容,入市方案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形成入市决议。经镇党委政府初审、市直各部门联合会审,市政府同意,市资源规划局于今日成功发布挂牌出让公告。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不足,以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目标,深挖潜力,盘活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夯实工作基础;坚持审慎稳妥原则,指导符合入市条件农民集体开展入市工作,边试点边总结,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巩义经验,为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