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购物节”已拉开序幕,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预售、满减、秒杀、优惠券……面对各种促销手段和低价诱惑,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国际旅游岛分局提醒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提示一:选购平台要正规
随着“双十一购物节”的到来,众多电商平台纷纷抛出让人应接不暇的优惠活动,建议广大消费者认准正规平台,优先选择经营时间长、信誉度高、访问量大、资质齐全的购物网站及直播平台,下单前了解清楚网页、直播间推荐的商品来源、功能、质量及价格等情况。不轻易将个人信息、手机动态验证码提供给他人,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物。
提示二:理性对待促销,切莫冲动消费
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前,将确实需要购买的物品提早放入购物车,而对于一些不必要的商品,不盲目下单。做到货比三家,在网购之前,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谨防虚假打折,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提示三:摸清优惠套路,谨防被忽悠
低价并不等于实惠,一些不法经营者可能借低价之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要理性参与“满减、返券、打折、赠送”等优惠活动,根据自身需要理性消费,不盲目囤积商品,抵制低价诱惑,避免造成浪费。要理性看待经营者的优惠行为,擦亮双眼,甄别“低价”是“真实惠”还是“设套路”。
提示四:警惕先涨后降及虚标原价
价格是电商促销期间刺激消费的重要因素。电商以预售、定金、满减红包等各种促销手段让消费者“算不清”,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消费者对于心仪商品,建议关注平时销售价格,与促销价格进行对比,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
提示五:谨防预售、特价商品不能退换
预售、特价等活动常被卖家作为促销的基本手段,然而部分“预售”“特价”商品明确商品不能退换、定金不退等,商家对于这些规定,显然有悖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享有“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权,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为避免后期网络维权带来诸多不便,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最好仔细阅读细则,或提前咨询是否能退换商品。
提示六:加强防范,减少支付风险
不法分子常常针对有网购习惯的消费者,以系统出错、支付平台升级、收货人信息不清晰等为由,让消费者添加所谓“官方客服”的微信,以此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并诱骗消费者将银行卡、支付宝、网银上的钱转入不法分子的银行卡内,从而达到诈骗或非法牟利的目的。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提高防范意识,一旦接到“客服人员”的退款电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所述内容,不要随意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链接,更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
提示七:注意商品保质期
电商大促容易成为消费者的“囤货期”,但需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囤货,比如食品类商品。消费者需考虑食品的保质期,小心商家以促销契机销售临期商品。
提示八:面对直播保持理性,不要盲目跟风
随着消费方式的转变,“直播购物”“网红带货”“明星带货”已成为时下新型商业模式,消费者在体验多样购物方式的同时,也应保持购物理智,不盲目跟风购买,不轻信私下承诺,不轻信使用绝对化用语,不被过于低廉的价格吸引,不要通过私下交易方式购买商品。
提示九:当心发货陷阱,注意收货细节
在“双十一购物节”促销活动物流高峰期,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慎买急于使用或者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在购物前,消费者应与卖家就送达时间、退换货方式、是否包含运费险等达成协议。收货时,尽量当面验货,注意包裹包装是否完整,有无破损,签收后,如发现商品有质量问题或者商品不适合之类,不要丢失商品的包装,及时与卖家联系协商解决售后问题。如没有及时收到货物,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在自动确认收货前,及时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提示十:保留消费凭证,方便维权投诉
相关购物凭证是消费者在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时维权的最有力证据,消费者要注意截取有关宣传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为后期出现的消费纠纷进行维权提供依据。同时,可以多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主动维权,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与商家协商处理,也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