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实施,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社会氛围,10月26日上午,区政协副主席孙永生带队,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我区的实施及家校共育、家风家教示范社区建设情况开展民主监督专题视察。区妇联、区教体局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
视察组一行先后到府后社区、樊沟社区、建设路小学、杨根思小学进行实地视察。听取家风家教建设、家校共育推进情况等工作介绍,并实地查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区教体局副局长刘俊彦、区妇联副主席段杼楠分别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许昌市看守所副所长孙莉莉、润荷社工服务中心志愿者师海慧应邀参加,分别介绍了挽救失足少年方面的经验做法,委员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孙永生副主席指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围绕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指明了正确方向。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性,以建设文明家庭、实施科学家教、传承优良家风为重点,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完善政策举措,健全工作机制,注重考核评估,加大保障力度,形成高质量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二要深入宣传贯彻。要充分认识我国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这部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加大整合资源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是做好家校配合,形成社会协同、共同发力、全链条的工作机制。拓展宣传教育形式。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有针对性的解疑释惑,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理解、拥护、践行这部法律,自觉承担各自应尽的职责。强化监督保障措施。依照法律规定,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在大力营造知法守法浓厚氛围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作用。同时要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搭建平台、健全机制,确保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要抓出特色成效。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仅是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更是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等方方面面应肩负的共同使命和责任,要立足自身职责,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行业优势,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基层,夯实基础,整合力量、丰富载体,做好总结、提炼经验,力争抓出特色成效,做出亮点品牌。四要发挥协商作用。政协委员要发挥自身优势,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政协组织要加强协同合作,积极搭建有效沟通的桥梁,与各有关部门、与社会方方面面一道形成合力,扎实推动,大力营造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浓厚氛围,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和家风家教示范社区建设凝聚政协智慧、贡献政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