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赣卫办科教字(2023)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防范和化解生物安全风险。10月25日上午,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我院实验室进行了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我院院长奚晓华,工会主席臧彩霞,检验科副主任朱会芳等相关人员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人员等方式,围绕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活动管理、设施设备、菌(毒)种或感染性材料管理、废弃物处置、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方面要求,对我院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督查。
反馈会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我院将严格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持续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