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爱犬有方”——山阳县第一初级中学  文明养犬倡议书

山阳城区一中
创建于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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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师生及各位家长:

       您们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犬的居民朋友也逐渐增多。犬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它们活泼可爱,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快乐,但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带来噪音、污染、伤人等诸多社会问题。养犬行为反映了我们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了建设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让我们的生活更温馨、环境更美好,山阳县第一初级中学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约,依法养犬。

       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居民养犬公约,树立依法养犬、科学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严格遵守养犬登记和免疫制度,不违规养犬,不随意遗弃犬只,不带大型犬、烈性犬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养犬管理部门的管理。

二、加强管理,规范养犬。

       养犬要进行圈养,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证件,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配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不放任、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

          养犬不能携犬或放任犬只进入公共水域,携犬出户时,不随意践踏草坪、花坛,不占用公共设施,不在公共区域梳理犬只毛发。防止犬只在公园、休闲场所、道路及绿化带等地排泄粪便,对排泄的粪便,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置。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

          养犬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防止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如戴嘴套、止吠器等,以免引起邻里纠纷。不携犬乘坐除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不携犬与他人同乘电梯。

                  温馨提示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为使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希望养犬的您积极响应此倡议,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自律的养犬人,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山阳县城区第一初级中学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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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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