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履行国企担当,扎实做好个税汇算清缴服务——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政策变化及相关个税案例宣贯会

中南水工财务资产部
创建于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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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最新要求,中南水工财务资产部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就政策变化情况及相关个税案例进行宣贯,公司各职能部室员工代表、分子公司劳资人员参加会议。

     “税收一头连着国家,一头连着民生”。为做好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财务资产部多次、多批开展专题培训,加大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员工做到应知尽知、应申尽申、应享尽享、应补尽补,既不折不扣兑现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红利”,又有效引导好员工依法履行诚信纳税义务。大部分员工只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根据系统提示将年度扣除信息直接导入。个别员工由于工作调动、家庭信息变化等情况需要修改或增减个税扣除信息,操作起来比较复杂。针对此类问题,财务资产部制作汇算操作指引及操作视频,及时告知员工个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和办理截止时间,并为部分老员工提供“手把手”精准辅导,确保政策贯宣到位,每位员工能够依法合规纳税,在企业内形成自觉积极纳税的良好氛围。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告知如下: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同时,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依法如实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应如实填报收入、扣除、减免税等信息,切勿听信各类小道消息,避免虚假填报影响纳税信用。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将开展事后抽查,并会同公安、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对纳税人填报信息进行核验。对虚假填报少缴税款、多退税款的,应当补税未办理或未足额缴纳的,将依法追缴税款及滞纳金、予以行政处罚,在《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标注相关情况,并纳入税收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下一步,财务资产部将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相关要求,同各职能部室、各分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有序推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实时督导推进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度,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促进公司整体有序经营,健康发展,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有利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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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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