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知应会
1.什么是普通话?
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2.什么是规范汉字?
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
3.什么是不规范汉字?
繁体字和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和生造字等。
4.什么情况下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对允许繁体字、异体字保留或使用的“特殊”情形作出了规定:
①文物古迹
②姓氏中的异体字
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④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5.常见不规范案例有哪些?
①繁体字的不恰当使用。繁体字主要集中在一些商店、宾馆牌匾中,也有少数出现于广告里。在取得的这类样本中,有些完全使用繁体字;有些是在同一个牌匾或题词中,繁体字、简体字夹杂使用;有的完全用繁体字,有些是在同一个字中半繁半简;有的是书写错误、笔画走样。
②二简字。1977年公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不久废止,如:“蛋白质”中的“旦”字,“板蓝根”中的“兰”字等》。
6.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的主要目标:
一是夯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渠道、主阵地;
二是进一步提升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力军——教师的应用能力和素养;
三是进一步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应用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四是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承。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7.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的总体目标:
①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
②培养学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
一种能力: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两种意识: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教师目标:
①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②普通话水平达标。
③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
④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
⑤熟练掌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⑥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⑦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