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崔庄中学】规范语言文字  共育文明之花

肥乡区崔庄中学
编辑于202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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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继续增强全校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崔庄中学积极响应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工作,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给学生们做好表率。从我做起,一起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努力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将有力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同时,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发展科学文化、提高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均具有重要意义。

  规范汉字是指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标准的汉字。规范汉字对于现代汉语来说,包括经过整理简化的字和未整理简化的字两部分。经过整理简化的字是指经国务院或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颁布的现代规范汉字。未整理简化的字是指历史流传下来的,沿用至今,未经过整理简化或不需要整理简化的传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而不规范的汉字是指书写已经淘汰的异体字,已经简化的繁体字,已经废止的“二简字”和错字、别字。规范汉字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语言是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是最重要的辅助交际工具。语言文字同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创造、保存、传播文化的基本工具,它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影响着文化的传承和制约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语言文字规范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崔庄中学坚持自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开展语言文字的各项工作,并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认真抓好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化工作,为推广普通话做出应有的贡献。

       让我们“小手牵大手”和学生一起从生活点滴做起,规范使用专属祖国的语言,携手共筑语言文字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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