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巩固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城市管理部门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全整洁、舒适和谐、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根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部署,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决定,开展为期40天的城市管理提升集中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城区范围内沿街商户及门店市容秩序和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县城主次干道治理难题,提升创建点位达标率,进一步做实做细城市管理工作,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三、工作任务
(一)智慧停车:一是为了尽快解决市民停车难,加强与城投公司联系对接,制定具体方案,加快推进智慧停车面目,力争年底前投入运行。二是交警队安排2名人员,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安排4名人员,对城区内沿街道牙以上空闲地带进行摸底排查,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进行统一划线,做到应划尽划,10月31号完成全部划线任务。
(二)车载售卖:交警队安排4名人员一台车,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安排4名人员一台车,对县区内机动车车载贩卖进行40天集中治理,对改装售卖车辆坚决予以打击。
(三)四项治理:一是持续开展净街行动。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由交警队安排2名人员一台车,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安排4名人员和一台拖板车,每天对城区文化路、人民路、隆盛路、凤山路重点路段,以及县医院门口、中医院、政府门口、县委门口、汽车站门口等重点路段和点位进行治理,对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一律拖离。二是持续开展靓窗行动。安排3名专业清理小广告人员,轮流配合5个中队,每个中队利用两天时间安排1名队员带队,持续对沿街门店小广告小张贴、横幅、橱窗广告等进行彻底清理。三是持续开展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集中治理。确实需要占道经营的商户,要求商户提出申请,审批后在店外进行有序划线经营,10月31号完成划线任务。其他门店一律严禁店外经营。规范临时便民售卖点,设置统一超市,划线规范经营。便民售卖点以外严禁占道经营。四是持续开展渣土车专项治理。渣土中队联合交警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渣土车专项治理活动,严查黑渣土车、不按照审批路线行使、车身不洁、带泥上路和沿路抛洒现象。
(四)商超治理:要求持续对大张、联华、郑辉、伊嘉诚四家商超进行治理,要求商超每天安排工作人员,穿红马甲对商超周边进行治理。并对门前非机动车进行统一划线、设置警示锥和隔离线,确保门前停车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管理的提升是反映城市整体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统一部署,迅速行动。
(二)保证工作成效。各队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城市管理提升任务,分解任务、明确标准、明确期限,确保各项任务按照要求落到实处。要根据任务细化工作目标,根据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督导考核。城市管理提升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要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好的举措。大队办公室将对城市管理提升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