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司法局举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业务讲堂

珍福(李世兰)
创建于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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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推动昌江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20日下午,昌江县司法局在司法局业务用房五会议室举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业务讲堂,组织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全体人员、海南天赐律师事务所、海南宝岛(昌江)律师事务所、海南华颂(昌江)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和内勤管理人员、昌江县石碌法律事务所、昌江县乌烈法律事务所全体基层法律工作者及“1+1”行动志愿者共25人参加学习。

     讲堂由县司法局副局长陈华全主持,陈副局长指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是法律援助事业的生命线和核心,事关受援人的权益是否能得到有效维护。一要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管理,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和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完善案件质量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模式,采取同行评估与管理人员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活动,最终保证法律援助质量全面提升;二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案件承办和卷宗归档等环节工作制度、规范和标准,提升全流程监控水平;三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办案队伍能力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要进一步有效运用质量评估结果,落实奖惩措施,通报优秀法援案件及承办人,加强对不合格法援案件承办人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海南宝岛(昌江)律师事务所颜翠婷律师对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表》《海南省民事、行政、国家赔偿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表》《海南省民事、行政、国家赔偿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表》进行了逐条解释,对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定的方式、指标体系、规则、结果和评分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室主任李世兰结合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过程中存在的部分归档案件《谈话笔录》、《庭审笔录》制作过于简单、工作内容记录不够全面、结案后归档不及时等问题,指导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今后的归档中该如何按省厅的各类案卷质量评定要求完善相关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强化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法律援助案卷归档质量工作要求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规范了法律援助人员会见受援人、制作庭审笔录、全面履行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等业务,有效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档升级,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质量的要求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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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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