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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妇计中心召开2023年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第三季度例会及专项培训会

创建于2023-10-20 阅读48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夯实卫生保健工作基础,提高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区妇计中心于10月20日,组织召开莲湖区2023年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第三季度例会及专项培训会。会议通报了2023年托幼(育)机构秋季联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改进措施,并对儿童口腔保健及孤独症筛查项目进行了专项培训。辖区各社区服务中心儿保专干、各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主管园长及保健人员共计300余人参会。

  会议由中心主任助理徐晨主持,中心主任袁媛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目前中心儿童保健科业务开展情况,并着重强调了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规范要求、强化提升专业水平、大力推进健康宣教、全面加强管理质量”五个方面对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负责人及保健医生提出要求,希望各机构高度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加强政治敏锐度,提高舆情预判与处置能力,真抓实干,有力推进卫生保健工作高质量发展。

  随后儿童保健科科长姚小荣对2023年秋季联合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托幼(育)机构主管负责人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加大管理力度,增强工作责任感。

  在专业技术培训会上,区妇计中心儿童保健科医师杨风宁对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人员进行了《0-6岁儿童口腔保健》及《孤独症筛查和干预》业务知识培训。

  通过此次会议,有效加强了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提高了卫生保健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下一步,莲湖区妇计中心将继续严格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推动全区集体儿童高质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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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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