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防溺水 安全伴我行——第二保育院第八期防溺水安全宣传

万安县第二保育院
编辑于202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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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和家长关注的焦点,为有效预防孩子溺水事故的发生,第二保育院向各位家长温馨提示:请广大家长时刻加强对儿童防溺水的教育和监管,提高儿童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自救能力,共同保障幼儿人身安全,守护幼儿平安成长。

预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夏天看似溜走,但河流、小溪仍隐藏着安全危机。第二保育院各班科学开展预防溺水的教育工作,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在此也希望您在家配合我院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将幼儿防溺水教育工作做得更扎实有效,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提高幼儿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01:13

溺水高发地

  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海边等场所。要高度警惕,防止在这些场所发生意外。

       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在水中就很安全。

溺水发生的常见原因

       溺水,俗称淹溺,是指在游泳时或者失足落水时发生的严重意外伤害,溺水的进程很快,一般4-5分钟或6-7分钟就可因呼吸心跳停止而导致死亡。很多人在夏日喜欢在江、河、水塘内游泳,这就很容易发生溺水现象,是青少年意外死亡的原因之一。

      发生溺水事故的多为不会游泳的青少年,擅自到江河及池塘、水库嬉戏玩耍,不小心掉进江里、河里、水库里、而身边又没人及时正确的救助,最终导致溺水死亡。

01:52

幼儿牢记“六不准”

       家长请务必履行监护人职责,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教孩子牢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幼儿不擅自下水游泳

防护“八要点”家长要牢记

1.不能私自下水游泳,家长时刻看护;

2.坚持让孩子穿高质量的护身物;

3.要求孩子下水前活动身体,避免出现抽筋等现象;

4.在水中不要喂孩子吃东西,有可能被呛住;

5.教育孩子不在水中相互嬉闹,防止呛水窒息;

6.教孩子学习游泳,并学习心肺复苏等技能;

7.不到不熟悉、无安全措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8.不熟悉水性、水下情况不明时,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家长“四知道”

知去向

知同伴

知内容

知归时

如何辨别溺水

  真实的溺水是无声、快速的,而不是像影视剧中表演的“使劲扑腾、大声呼救”那样。溺水者的营救黄金时间是事发30秒,如能及时发现溺水迹象,生命或可挽回。

溺水自救知识

        1.首先应保持镇静,千万不要手脚乱蹬拼命挣扎,可减少水草缠绕,节省体力。只要不胡乱挣扎,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人体在水中就不会失去平衡,这样身体就不会下沉得很快。

       2.除呼救外,落水后立即屏住呼吸,踢掉双鞋,然后放松肢体,当你感觉开始上浮时,尽可能地保持仰位,使头部后仰,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吸时尽量用嘴吸气、用鼻呼气,以防呛水。

       3.千万不要试图将整个头部伸出水面,这将是一个致命的错误,因为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将头伸出水面是不可能的,这种必然失败的作法将使落水者更加紧张和被动,从而使整个自救者功亏一篑。

      4.当救助者出现时,落水者只要理智还存在,绝不可惊惶失措去抓抱救助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助者的指挥,让他带着你游上岸。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反而连累救助者的性命。

       5.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安全教育工作一直是我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幼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容忽视,不能心存侥幸,家长们要本着对孩子高度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对孩子做好教育和监护,同时通过家园共育的桥梁,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让危险远离孩子,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万安县第二保育院全体教职工祝愿每一位小朋友都有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童年!

02:59

一审一校  方艳红

二审二校 谢  琴

三审三校  朱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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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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