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近期一款外形酷似萝卜的塑料玩具“萝卜刀”成为中小学生的新宠,但一些商家在营销中使用“看我刀了你”,“看谁不爽就刀一下” 等含暴力色彩的话语。还有的将类似文字当卖点印在包装上。这种宣传会产生不良暗示,孩子会拿“萝卜刀”做出捅、砍、刺等动作,对于年龄较小、还没有形成安全意识的孩子来说,可能会激发孩子的暴力倾向,增加了他们拿到真刀时做出同样举动的风险。
“刀”无论是哪种材质,只要称其为“刀”,便都是利器,不可亵玩!所以,要求学生不要购买萝卜刀等危险物品,家长也应该告诉孩子萝卜刀可能存在的风险,不要拿着玩具去做刺、捅、砍等危险动作。同时请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保障校园安全、祥和的学习环境。
白山市实验小学
2023年10月
附
白山市实验小学校园“手机”及“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规定,学生入校期间严禁带手机进入校园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的规定。为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能进行安全、健康的活动。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手机、危险品带入校园的检查。
1.手机。检查中发现学生带手机,第一次给予警告,由班主任通知家长不得让学生带手机进入校园。第二次,由学校暂为保管到学期结束,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放假时返还学生。若再次带入校园,由学校保管到毕业。期间手机出现任何问题,学校不予负责。
2.危险物。指的是刀具(壁纸刀、剪刀、锥子和国家认定的管制类刀具)棍棒等具有攻击性物品、玩具(仿真枪、滋水枪、刀、匕首等仿古冷兵器及尖锐性和具有攻击性及易吞服物品)、鞭炮(划炮、摔炮)取火工具(打火机、火柴、放大镜)易燃物、易碎品等与学习无关物品。
3.发现危险物品,任何学校教职员工有权直接没收,不予返还。班级流动红旗评比按一人次扣5分标准执行。
4.同学之间有相互监督义务。如班级有危险物品,同学要积极举报,由同学举报出危险物品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班级不扣分,根据情况给予举报同学班级相应加分。
5.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