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督察办反馈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来琼调研指出我省海口、儋州、 东方、乐东4个市县5个城镇污水处理问题。为指导推动相关市县做好整改工作,10月19日城水处派出两个组,分别赴海口、乐东现场核查情况。
督察指出海口市新海港公司配套生活污水处理站未正常运行,未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新海港公司已建成污水支管,计划将生活污水纳入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通水前污水由吸粪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
督察指出乐东九所镇污水处理厂进水量低、管理团队未正式建立、污泥清运不及时,鸭母沟截污不全等问题。九所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1万立方米/日,负荷率约40%。目前九所污水处理厂已由乐东县水务公司正式接管运营,正在开展人员培训;10月16日已签订污泥处置协议,堆肥后用于花卉种植,已解决管理团队和污泥处置问题。目前仍需解决的问题包括厂区脱泥输送设备设置不合理,需新增螺旋输送机,目前已在采购;厂区提标改造工程已完工未通水,影响排污许可申请;九所新区污水提升泵站出水压力管高架桥处排水不畅、容易溢流,影响提升能力,需在摸清前后管道高程和过水能力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提出解决方案;鸭母沟沿岸小区雨污错接,污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排等问题,需实施工程措施完善污水接入。
下一步,城水处将指导4个市县在月底前实事求是设定整改目标和时限,科学合理制定措施,持续跟踪、督促有序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