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携带萝卜刀等管制刀具及危险品进校园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静待花开
创建于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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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根据调查了解,近期一款名为“萝卜刀”的危险玩具在中小学生群体中走红。由于该玩具本身具有攻击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会形成心理暗示,激发孩子暴力倾向,对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格要求子女不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仿真枪、火炮枪、激光笔、仿真刀具玩具等)、烟花爆竹、打火机、塑料及铁质小兵器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教育子女在生活中明白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教育孩子珍爱生命,自觉抵制、主动远离管制刀具,做到不买、不带、不用的“三不”规定。

一、严禁入校的危险物品

1.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

2.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

3.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

4.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5.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以及无弹簧带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6.东洋武士刀、西洋军刺等。

7.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水果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8.烟花爆竹、打火机、玩具枪、棍棒等具有风险性的游玩器具。

9.潜在的危险物品。

二、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在于:

1.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由于携带管制刀具、棍棒,助长了学生逞强的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学生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棍棒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因此,制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需要。

三、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和处罚规定

1.学生携带涉校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民法典已将承担法律刑事责任年龄将至12周岁,未满12周岁的监护人要承担监管责任);造成后果的,依法处理。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有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对携带危险品入校的,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予以惩戒。对情节严重、不听劝阻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具有危害性和违法性,本着对本人、学校、家庭、社会负责的精神,为了净化校园治安环境,杜绝各类校园涉刀事件发生,希望大家知晓学校的安全教育要求,明确安全教育的责任,落实安全监护的措施,特别是在学生离校后,要做好管教、沟通和监护的工作,发现苗头与问题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学校将和家长们一起对孩子进行禁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玩具入校的常识教育,同时起到监督作用,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洮南市二龙乡学校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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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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