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信访明白纸

兴城之声
创建于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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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信访明白纸

(一)什么是信访?信访人反映诉求和意见、建议的渠道有哪些?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

(二)是不是越向上反映,问题解决得越快?

这是一种认识误区,是不对的。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访诉分离、分类处理,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源头预防、多元化解、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此,信访人不管上访到哪一级政府,最终信访问题还是由当地的责任主体来解决,全部有理的全部解决,部分有理的部分解决,生活困难的予以救助,无理取闹的依法处置。

(三)越级上访的危害?

越级进京访、极端上访、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会影响到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

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信访人应该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合理诉求通过合理的方式,才能让信访事项受到法律保护。

(四)如果在信访过程中采取过激行为或违法行为,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违反有关规定的,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信访人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相关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信访工作条例》中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1.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3.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6.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六)不受理越级上访,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

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

1.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失职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有助于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为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2.《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减少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

(七)哪些问题应当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或者复议程序、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程序或者法律监督程序、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未依法终结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处理。

                                                                                                     兴城镇人民政府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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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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