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更好地落实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工作要求,近日,大连农商银行庄河吴炉支行结合实际情况,为保证市场现金供应充足、票面整洁,进一步建设和谐支付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积极开展了以“整治拒收人民币”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100余份,累计受众人群300余人。
一是网点宣传。利用营业网点优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的宣传标语;在营业大厅显眼位置张贴现金服务海报和柜台窗口张贴残损币兑换公示牌,宣传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二是借助媒体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等媒介,发布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宣传标语,普及金融知识,引导群众自觉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
三是突出“六进”宣传。充分利用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等资源优势,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市场等宣传方式,并充分利用该行助农取款点,在热闹的集市地段、周边商铺,并对过往的群众分发宣传折页,向广大群众介绍如何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引导广大商户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打造依法、便利使用人民币的良好营商环境。
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提示
●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中国人民银行采取多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提高现金流通效率,保障公众合理、安全、顺畅使用现金。
●鼓励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现金在保障公众支付权利、促进文化传播及在极端情况下稳定公众预期等方面具备不可替代的优势。非现金支付是在现金基础上的发展。二者兼容共生,和谐发展。
●尊重公众自主选择权 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在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的前提下,可为公众提供合法安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不得排斥和歧视现金支付 消费及支付方式创新要坚持有利于畅通支付流通环境、有利于保障民生、有利于提升公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得采取歧视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现金支付,造成“数字鸿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