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幼儿园学生家长一封信
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针对学前教育阶段,我省已经设立了“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以下简称“助学金”),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学费和保教费补助,如您需要申请助学金,请在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政策和助学金申请步骤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 、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对象为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小、中、大班幼儿。资助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建档立卡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的标准为: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为每生每年1000元,按学期拨付。另:非鲤城区户籍的学生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需主动向所就读学校提供佐证材料,便于学校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认定办法需要资助的,家长需主动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领取《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家访记录表(学前)》如实填报。学校将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示。 三、提交材料监护人身份证、监护人建行银行卡复印件(监护人与银行卡户名一致并复印在同一张,若提供的银行卡户名与监护人身份证不一致会造成银行退单)、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监护人页)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等。
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22398001 学校咨询电话:13348559086
浮桥金浦幼儿园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