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第三中学】

居安当思危·和谐应共维

第三中学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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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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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家长朋友:

       您好!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加强校园安全治理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治安及教育教学秩序,请各位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监督、管理好自己的孩子,严格要求子女不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萝卜刀、仿真枪、火炮枪、激光笔、仿真刀具玩具等)、烟花爆竹、打火机、塑料及铁质小兵器等各种危险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教育子女在生活中明白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教育孩子珍爱生命,自觉抵制、主动远离管制刀具、危险玩具、危险品,做到不买、不带、不用的“三不”规定。

一、明确萝卜刀的危害

       刀的用途是用来砍东西,孩子在把玩“萝卜刀”过程中,拿着玩具刀想戳谁就戳谁,甚至互相戳,对于年龄较小、还没有形成安全意识的孩子来说,可能会激发孩子的暴力倾向,增加了他们拿到真刀时做出同样举动的风险。

       首先,由于 “萝卜刀”顶部坚硬,玩耍时如果不注意力道,很容易误伤自己或者同学,尤其是眼睛等身体脆弱部位。

       其次,我们要注意到孩子们在玩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心理影响。他们会模仿影视剧、游戏中的情节,进行砍、刺、捅、划等动作,从潜意识里激发暴力倾向。这种模仿行为可能在他们的心理成长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影响,影响他们对待暴力的态度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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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理

三、温馨提示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及中学生的特点我校再次对学生学习用品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希望您能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配合学校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1.严紧携带萝卜刀等刀具(含美工刀、安全剪刀等)和具有危险性的工具到校。

       2.禁止带非学习用品类的用具到校。

       3.与同学和睦相处,不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如雨伞、扫把、簸箕等作为打闹的工具,更不可作为“攻击”的武器。

      4.家长给孩子准备学习用具时注意物品安全,如用圆头圆柄的雨伞(不用尖头伞)、塑料尺(不用钢尺)等,每天关注孩子上学携带的物品,禁止一切危险物品入校。

      家长朋友们,希望大家切实关注孩子安全,家校携手保平安!居安当思危,和谐应共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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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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