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及逾期清收业绩提升策略及攻心谈判技巧、清收方案制定及常见法律问题、不良资产处置新策略、新方式专题研修班
(11月16日-18日 广东&广州)
【课程背景】
2023年随着国家经济改革政策逐步落地、防疫政策的重大调整,商业银行迎来了新的机遇,同样面临新的挑战,房地产市场的两极分化、制造业的快速崛起、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的加快,无一不预示着商业银行的竞争在加剧。而资产质量又成为各商业银行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不仅要处置存量还要控制增量,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大处置力度,加快处置进度,适应新的经济形态对不良贷款处置的影响,成为摆在商业银行面前的共同难题。
本课程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逾期清收方案制定及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第二部分为大变局时代,中小银行深挖不良清收收益的实战干货;第三部分为2023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新策略、新方式。本课程聚焦清收实务,侧重于解决清收中的实务问题,旨在提高资产保全人员、法律事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处置能力,以提高金融机构清收的效率,降低不良贷款率,促使信贷业务良性循环为目的,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欢迎报名参加。
【适合学员】
适合信贷机构各条线业务人员,尤其是风控、合规、法务和资产保全部门,既包括基层客户经理,也包括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开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6日-18日,
培训共计:三天
其中11月15日为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广州
【课程大纲】
模块一、逾期清收及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专题1: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化解不良的相关合同的效力
1、不良处置的方法;
2、逾期清收应当遵循的7大原则;
3、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几条红线;
4、契约自由VS政府干预;
5、《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一般规定——民法典143、144、146、153、154条解读;
6、如何理解“违法无效+背俗无效”?
7、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8、强制性规定的识别——《九民纪要》第30条解读;
9、违反金融规章、地方性法规或者金融监管政策的规定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吗?——《九民纪要》第31条解读;
10、2023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最新精神解读——金融市场进入强监管时代;
11、实务问题答疑
(1)典型案例:违反展期监管规定进行展期,展期协议有效吗?
(2)典型案例:某城商行违反《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让第三方承接贷款,被监管部门处罚,是否影响贷款合同效力?
(3)典型案例:某农商行将不良资产打包转给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委托银行清收,双方签订抽屉协议银行进行兜底或回购,相关协议法律效力如何?
(4)典型案例:违规掩盖资产质量所签订的以贷收贷协议的法律效力?
(5)典型案例:某些商业通过各类资管计划违规转让等方式实现不良资产非洁净出表或虚假出表,相关协议效力如何?
(6)最高院典型案例:某公司受让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以换取商业银行的贷款,相应债权转让协议如何?
专题2:基本流程及三大基础工作
1、逾期清收的基本流程;
2、常见催收手段汇总;
3、错误的诉讼理念;
4、基本注意事项;
5、三大基础工作;
6、信贷业务常见法律关系分析
实务问题:关于担保代位权——担保人代偿后能否代位取得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担保物权?
实务问题:债务人的物保和第三人的担保并存时,债权人是否必须先以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实务问题:同一债权存在多个第三方担保时,第三方代偿后能否相互追偿问题?——《九民纪要》56条、民法典392、699、700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3条解读。
实务问题:担保人受让银行债权在法律上如何认定?
7、债权人在追偿过程中放弃向部分保证人追索,其他保证人能不能要求免责?
实务问题:核心资产押给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物理代偿,代偿僵局如何破?
8、善于利用多种渠道调查了解客户信息——多种渠道汇总;
9、如何分析逾期的原因?
专题3:承债主体、承债资产、承债方式分析
1、两个切入点:法律关系和法律效力
实务问题: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是否影响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2023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最新精神解读;
实务问题:担保无效的常见情况及法律后果
2、三级承债主体分析;
3、一级承债主体:借款人+担保人;
实务问题:借名贷款,能否要求名义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一起偿还?贷款人明知存在借名贷款还发放贷款的风险?——2023年最新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精神解读;
实务问题:公司客户名称、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在授信期间发生变更,有无法律风险?
4、扩大承债主体范围的路径——二级承债主体;
u出资瑕疵承债类;
(1)出资不实;(2)实物出资未办理过户手续;(3)追究未足额缴纳出资股东的责任;(4)增资不实或违法减资;(5)股东抽逃出资责任;(6)虚假验资责任。
u违规清算、注销类;
(1)未经清算违规注销;(2)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无法清算;(3)
清算责任人过失或不当损害债权人利益;(4)以欺诈方式办理注销;(5)清算义务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6)股东或第三人承诺清偿债务;(7)其他路径。
u企业改制类(略);
u其他路径
(1)公司人格否认;(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混同;
实务问题:公司未清偿债务就注销了,怎么追债?
实务问题:借款人死亡、抵押人死亡、保证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实务问题:常见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情形汇总。
5、三级承债主体的挖掘。
6、常见承债资产分析,钱从哪里来?
7、常见承债资产分析;
(1)存款;(2)房产;(3)土地使用权;(4)股权(5)机器设备;(6)交通工具;(7)存货;(8)应收账款;(9)知识产权;(10)各类收入(工资等);(11)保险理赔款;(12)信托及理财;(13)保证金;(14)证券交易结算资金;(15)离休金或退休金;(16)出口退税;(17)特殊资质;(18)支付宝等账户;(19)被列入破产财产的抵押物、质押物、出质物;(20)可撤销或无效财产处置行为。
实务问题:夫妻欠债,能执行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吗?
实务问题:在执行阶段能不能执行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财产?
8、利用好债的保全制度
(1)民法典关于代位权和撤销权相关规定解读;
(2)2023年最高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最新精神解读;
9、利用好破产撤销及无效制度;
(1)破产受理前的可撤销行为;(2)破产前的无效行为;(3)破产终结后发现隐匿财产的;
10、如何查找财产线索和办理财产保全?
(1)查找借款人、担保人财产线索的常见方法汇总;
(2)什么是财产保全?法律效力?
(3)为什么我们建议有诉必保?
(4)可以对哪些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5)常见保全措施介绍;
(6)如何更好的做好诉前财产保全?
(7)轮候查封是不是具有查封的法律效力?
(8)先查封法院处置财产时,是否需要征得轮候查封法院同意?
(9)常见财产保全期限汇总;
(10)如何申请续行保全?
(11)本机构的抵押物或质押物是否有保全必要?——当抵押遇见查封。
专题4:不良资产处置中的时效与期间
一、诉讼时效中的法律问题
1、如何理解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中断及常见中断方式?
3、如何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合法有效的催收?
4、金融机构在账户中扣款能视为主张权利吗?
5、过在媒体刊登催收公告的形式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法律效力如何?——下落不明的认定及是否需要穷尽其他送达方式。
6、家属、同事代签催收通知的法律效力分析;
7、诉讼时效届满后,借款人部分履行,能否认定为剩余债务诉讼时效的恢复或复活?
8、债权人起诉后又撤诉,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9、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债务能否适用抵消?如果债务人在本机构有存款,银行能否直接扣划?
10、过了诉讼时效如何补救?——诉讼时效解释地19条解读;
二、保证期间的相关法律问题
1、如何理解保证期间?——《民法典》692条解读;
2、保证期间约定多长合适?能否约定为3年、5年甚至更长?
3、贷款人未及时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能否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693条规定解读;
4、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什么时间中断?——《民法典》
第694条;
5、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与联系。
6、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仅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证人?——《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9条第1款解读;
6、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保证人之间能相互追偿,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导致部分保证人免责,其他保证人能否要求免责?——《新担保制
度解释》第29条第2款解读。
7、贷款人对保证人提起诉讼又撤诉的,能否视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1条。
8、在保证纠纷中,法院是否需要依照职权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主动进行审查?——《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4条
9、保证期间届满,保证责任消灭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法律效力如何?——《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4条第2款解读。
10、通过邮寄特快专递的形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操作要点?
11、能否通过在媒体刊登催收公告的形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法律效力如何?
12、银行应当如何完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中的催收、送达、抵消条款?
三、担保物权的行使期间
1、抵押或者质押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吗?
2、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
3、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消灭吗?——《民法典》条、《九民纪要》第59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4条解读。
4、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法院如何处理?
5、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否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顺延?
6、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动产质权是否消灭?
四、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共同借款人?
2、向借款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保证人?
3、只向保证人催收,借款人的时效是否一并中断?其他保证人时效是否中断?
4、债务人放弃诉讼时效抗辩,保证人能否援引诉讼时效届满抗辩?
7、债务人破产时停止计息效力是否及于担保人——《新担保制度解释》22条;
专题5:抵押权实现中的法律问题
1、担保物权实现三步曲;
2、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3、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折价、拍卖、变卖;
4、在合同中约定担保物权人有权将担保财产自行拍卖、变卖并就所得的价款优先
受偿的,是否有效?
5、担保物权的非诉实现程序——实现担保物权常见法律问题分析;
实务问题:房屋存在顺位抵押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实务问题:抵押期间,抵押物能带押过户吗?——最新政策解读及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
实务问题:当抵押遇见租赁——民法典405条解读;
实务问题:抵押物别的债权人查封了,怎么办?
实务问题:唯一住房法院能执行吗?
6、拍卖变卖的流程及常见问题
(1)拍卖变卖流程简介;
(2)何为“保留价”,如何确定?
(3)对评估价有异议如何处理?
(4)确定拍卖财产的价值只有评估一种方式吗?
(5)银行如何利用好拍卖中的降价机制?
(6)流拍后如何处理?
(7)相关税费如何承担?拍卖公告中规定所有税费由竞拍方承担是否有效?
(8)拍卖前法院需不需要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未取得执行依据能申请分配吗?
(9)拍卖后,被执行人不腾退房屋怎么办?
(10)流拍后,不接受抵债,能不能请求重新启动拍卖?
专题6:借新还旧和展期中的法律问题
1、什么是债务重组?
2、债务重组的常见方式及选择策略
3、借新还旧中的常见法律问题
实务问题:贷款人明知新贷是用于归还过桥资金,能否认定为借新还旧?
实务问题:保证人以不知道是借新还旧为由要求免除担保责任,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实务问题: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是否适用借新还旧规则?
实务问题:借新还旧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抵押登记质押登记?——登记留用制度解读。
实务问题:借新还旧中,不注销为旧贷设立的抵押权,约定继续为新贷提供抵押担保,是否有效?
实务问题:无还本续贷属于借新还旧吗?
实务问题:主合同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的法律后果?
实务问题:主合同展期,抵押登记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实务问题:抵押物被查封的债权能否办理展期?
专题7: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实务问题:贷款机构可以就罚息计收复利吗?
实务问题:执行人资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多个债权人如何处置和分配被执行人的财产?(个人+公司)
实务问题:如何利用执行和解、执行担保清收贷款?
实务问题:如何利用失信惩戒等措施迫使老赖还款;
1、常见失信惩戒机制介绍;
2、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失信惩戒措施迫使债务人主动还贷?
3、限制高消费的相关规定及法律适用;
4、如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限制出境措施如何用?
6、如何充分利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清收债权?
7、银行如何充分利用等措施保障债权的实现?
模块二、2023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策略及清收技巧专题培训
第一部分 2023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策略的转变
一、《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对不良资产处置产生的影响
二、新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资产处置策略
1、保全的第一要务:及时止损、防止风险扩大
2、强力收:诉讼在清收中的作用
3、合理转:批量转让的基本逻辑、流程、效益及存在的问题
4、精准核:核销条件的的选择及核后管理
5、有效组:贷款重组过程中“风险不扩大、担保不弱化”的实现
6、审慎抵:能不抵就不抵,抵完要管
三、问题贷款的管控策略及管理架构
(一)横向分类管理
1、贷后管理的重点工作 2、风险管理的重点工作 3、保全管理的重点工作
(二)纵向分类管理
1、有抵质押物未处置的 2、已查封的非抵质押物且有可分配金额的
3、债务人仍在经营的 4、债务人停止经营但自然人债务人尚有清偿能力的
5、已无清收可能的 6、丧失追索权的
(三)后不良资产时代的清收
1、已核销贷款的管理 2、抵债资产的管理
四、法律法规变化对不良资产处置产生的影响
第二部分 清收处置技巧
一、财产线索查找的技巧
1、充分发挥财产报告制度功能
2、申请法院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
3、从现有材料中挖掘被执行人财产信息
4、向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
5、如何借助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清收贷款
6、抵押物被他人查封如何推动处置
二、谈判技巧
1、冒名、顶名贷款如何清收----悬崖上走路,胆大心细
2、如何面对“逃费银行债务的精英”----1000万不良贷款的清收告诉我们你要比他更“坏”
3、联保联贷业务的清收策略-----拆保拆链的技巧与利益最大化
4、还款方式与还款计划的安排
三、被执行人财产分配原则
1、普通债权的分配原则 2、关于“执行转破产”的应用
四、执行中的权利救济
1、执行异议适用情形 2、执行异议之诉及案外人申请再审适用情形
3、第三撤销之诉适用情形 4、执行监督程序适用情形
第三部分 批量转让与以物抵债
一、不良贷款批量转让流程与政策导向
二、如何强化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
1、把AMC当成“上帝”,如何理解客户的需求
2、AMC对资产定价的的基础 3、银行应对AMC的策略
三、不良资产估值的三个维度
1、债权本身2、债务企业(借款人、担保人)3、有效资产
四、不良资产批量转让估值考虑的因素
1、预计回收金额的分析 2、需要考虑的要素总览3、预计回收时间的分析
4、债权估值考虑的因素总览5、房地产估价方法的适用性分析
五、评估方法的估值过程及范例解析
1、市场比较法 2、成本法 3、假设开发法 4、基准地价修正法5、收益法
6、假设破产法 7、他行转让价格参考法 8、政府收购价参考法 9、其他
六、不良资产估值中常见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1、抵质押物准入时的评估价值与不良资产转让时估价差距较大的问题
2、估值基础不全面的问题
3、保证人为本行正常授信客户的债权估值需要注意的事项
4、财务报表过于“漂亮”与估值结果不相符的问题
七、以物抵债及抵债资产的处置
(一)以物抵债的基本概念及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
1、以物抵债专用概念 2、抵债资产的账务与税收处理
(二)抵债方式及注意事项(协议抵债与裁定抵债)
1、抵债的条件 2、抵债资产的选择 3、抵债方式 4、记账的条件--产权变动
(三)案例解析
1、商业用地抵债的注意事项及处置 2、工业用地抵债的注意事项及处置
3、动产抵债的注意事项及处置 4、在建工程抵债的注意事项及处置
(四)解读《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模块三、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现金清收技术及难点问题解析
国内资深的不良清收实战及理论专家张翔老师.700场辅导项目干货整理
业内累计授课场次最多及参训学员最多的经典课程.七年十一次升级迭代
第一部分.专家背景
ü专业资历:张翔老师,小清实战研究院院长,法学背景,曾任500强,地方国企,上市公司高管;国内顶级的不良催收培训专家与外拓实战教练;不良资产版权项目—《不良资产依法催收突击系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长效托管机制》的领衔研发人;
ü职业履历:拥有地产、投行、传媒、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一线销售经验、高级管理经验、项目咨询经验;现任小清研究院执行院长、多家金融研究院的不良资产课题首席研究等;
ü专业积淀:张翔老师将“高难度攻心谈判催收技术”、“复杂不良案件的法律处置技术”、“大额涉企不良的专案管控技术”等技术体系进行有效融合,结合自己在商战谈判领域的深度积淀,和不良催收领域的深厚经验,主持开发了国内最佳的清收实战项
目—《不良资产依法催收突击系统》,在1000多家金融机构授课交流,在770多个不良清收项目实施应用;
ü典型客户:南京银行总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邢台分行、承德银行总行、河北银行唐山分行、阜新银行总行、平顶山银行驻马店分行、甘肃银行天水分行、阜城银行总行、安徽省邮储、河南省邮储、中信银行河南分行、天水金融办、河北担保协会、辽宁担保协会、黑龙江担保小贷协会;天津担保典当小贷协会;广西担保小贷协会;河南担保小贷协会;河南省邮储银行、郑州市邮储银行、太原邮储银行、石家庄邮储银行、玉林邮储银行、阜阳邮储银行、亳州邮储银行、安徽省邮储银行、驻马店邮储银行、重庆邮储银行、江苏省邮储银行;黑龙江省联社、河南省联社、河北省联社、浙江省联社、四川资阳农信办事处、河南新乡农信办事处、河南漯河农信办事处、河南焦作农信办事处、河北邯郸农信审计中心、河北衡水农信审计中心、河北承德农信审计中心、河北邢台审计中心、山西临汾农信审计中心、山西长治农信审计中心、江西抚州农信审计中心、浙江宁波农信办事处、湖南湘潭农信办事处、湖南株洲农信办事处、湖南怀化农信办事处、湖南郴州农信办事处、湖南永州农信办事处、湖南益阳农信办事处、国内690余家农信行社、村镇银行等。
第二部分.课程收益
ü收益1:从四个认识角度进行贷户类型分析,掌握针对不同类型贷户心理的突破策略;
ü收益2:掌握打造清收队伍战队力“精气神”的七要八不要,全面提升现场清收质效;
ü收益3:洞察人性,构建不良贷户决策模型,掌握有效转化赖账思想的清收谈判框架;
ü收益4:掌握三位一体的清收战队建制,导入团队协同的分工配合打法,提升转化率;
ü收益5:透视清收谈判中贷户心理周期的递进及变化,掌握高效攻心突破节点及技
巧;
ü收益6:专家结合多年实战经验,做相关难点问题解析,由表及里,给出突破性策略。
第三部分.课程大纲
一、贷户类型分析
1、不良贷户的赖账原因分类(6种基本型)
2、不良贷户的常见痛点分类(7种基本型)
3、不良贷户的欠款心态分类(6种基本型)
4、不良贷户的性格特征分类(7种基本型)
二、现场清收质效
1、如何提升战队的现场催收效果?
ü 清收人员入户站位上有哪些问题?
ü 清收人员身体语言上有哪些瑕疵?
ü 清收人员相互配合上有哪些不足?
2、清收战队现场7要
ü 请收人员入户站位要注意
ü 清收人员整体气势要注意
ü 主谈辅谈沟通态度要注意
ü 清收人员输出眼神要注意
ü 温暖清收耐心表现要注意
ü 清收决心传达方式要注意
ü 尽职落实细节步骤要注意
3、清收战队现场8不要
ü 贷户物品不要碰 当众说话不要躲 沟通尊重不要指 内部细节不要透
随意承诺不要给 肢体冲突不要有 衣着形象不要坏 无关电话不要接
三、清收谈判框架
1、洞察人性的催收思路
ü案例分析:这个“老赖”为何赖?我们该如何催收?
2、KIP理论在攻心谈判中的应用
ü该户社会总债务情况 造成不良的主要因素 该户的收入变化情况
ü该户的现有消费水平 该户可变现资产情况 该户背景及家庭情况
ü该户的近期增收思路 该户亟需的实际帮扶 该户显著的痛点弱点
四、分工配合打法
1、清收团队阵型
ü主谈队长 辅谈队员 函证队员
2、团队清收战法
ü主辅分工 主辅座位 主辅态度 主辅配合 主函配合
3、战队队员职责
ü主谈职责 辅谈职责 函证职责 角色扮相
五、攻心突破节点
1、不良贷户为何不想和你好好谈? 2、和不良贷户走心的目的是什么?
3、从哪些方面找不良贷户的痛点? 4、如何捕捉贷户还款的心痛时刻?
5、不去高压的和谐清收行得通吗? 6、如何确保清收谈判的全程控局?
六、难点问题解析
1、失去诉讼时效的欠款户怎么突破?
2、表外借名垒户贷款众多怎么突破?
3、法院诉讼慢执行难局面怎么突破?
4、贷户实际还款能力下降怎么突破?
5、表外陈年老贷长期不动怎么突破?
6、银法联动清收效果不佳怎么突破?
7、贷户隐匿资产难以查实怎么突破?
8、确保大额贷户谈判奏效怎么突破?
9、大额不良清收提质提效怎么突破?
【讲师介绍】
孙自通老师:中企清大教育集团首席专家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拥有高级信用管理师资格,专注银行、担保等领域,年授课百余天,累计培训学员数万人,孙老师曾经接受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银行、达州银行、华融湘江银行、张家口银行、沧州银行、威海银行、德州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湖北银行、台州银行、雅安银行、甘肃银行、日照银行、广州银行、青岛银行、泸州银行、宁夏银行、辽阳银行、贵阳农商行、上饶银行、德州农商行、中原银行、武汉农商行、中山农商行、江门农商行、洛阳农商行、德阳信用联社、湖南省联社、湘潭农商行、濮阳农商行、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承德审计中心、衢州市办、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新疆自治区联社等机构以及各省级金融协会的邀请讲授实务培训课程,授课内容深受学员好评,为国内知名信贷、担保、互联网金融等行业权威风险管控专家。
张老师:不良资产清收培训专家与外拓实战教练,小清学院执行院长。国内顶级的不良清收培训专家与外拓实战教练,多家金融研究院的不良资产课题首席研究员,多家城投集团及商业银行的战略顾问,为国内十多家商业银行提供不良·资产综合管控的常年顾问服务。
陈老师: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实战讲师,省级行法律事务部、法律清收部总经理,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市仲裁委金融仲裁员,省银协自律维权委员会委员,信贷法律、合规管理、不良处置内训师,14年法律、合规、信贷风险控制从业经验,10年培训经验,培训课程定制专家。
【收费标准】
1、费用:4580 元/人(含会议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上课时间三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团体报名参加可优惠。
2、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课程服务,欢迎来电咨询培训合作事宜。
【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尽快确定参加本次培训班的人员,填写《报名回执表》后致电13264398541,会务组收到报名表后将在临会一周通知培训地点、乘车路线等相关事宜,报名后请将相关费用汇至指定帐号(发票在开班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