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琼山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琼山府办〔2023〕76 号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慢病发〔2019〕96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10月18日区慢病示范区建设办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区机关食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现代医院食堂、琼山第五小学、府城中学、滨江街道办事处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按建设方案要求以上单位进行对标整改,确保通过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
根据《海口市琼山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琼山府办〔2023〕76 号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慢病发〔2019〕96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10月18日区慢病示范区建设办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督导工作。
督导区机关食堂、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现代医院食堂、琼山第五小学、府城中学、滨江街道办事处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按建设方案要求以上单位进行对标整改,确保通过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