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训大队四中队学习关于防止干预司法工作的三个规定

长安何处在
创建于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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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8日下午,集训大队四中队组织全体民警召开中队会,安排部署学习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点工作。

会上,中队长宰金龙首先传达了全局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指示精神,并对重点内容进行阐述、细化。

具体学习内容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通过此次学习,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三个规定”是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体现,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制度,是干警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是发扬斗    争精神的重要抓手。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尊重司法机关、维护法治权威的清风正气;落实“三个规定”不是自找麻烦,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依法履职的重要保障;贯彻“三个规定”就要不怕得罪人,敢于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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