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三不”优化营商环境

陈丽娟
创建于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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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改革开放的“自主创新创业”风靡全国开始,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越来越多的人搭乘“营商环境”的快速列车,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高质量发展。可这辆“快车”也有许多载不动的“忧愁”,比如“不为”“不廉”“不公”等等。

    如何对症下药、精准施治,助力“营商环境”快车跑得更快更稳?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立足职责岗位,以监督执纪不停歇、民之所盼不动摇、我将无我不懈怠的有力举措, 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监督执纪不停歇,涵养营商环境“新朝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立邦之本,是党和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近段时间,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释放以精准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强烈信号。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坚决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解决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等,受到广泛关注。“此生太山重,勿作鸿毛遗。”面对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把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打通阻碍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质增效,以严实深细监督执纪“硬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清淤化堵”。

    民之所盼不动摇,助推营商环境“加速度”。“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侧面反映。企业的壮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刻也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寄予了极大期望和信任,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春江水暖鸭先知”,营商环境好不好、优不优,市场主体、人民群众最为敏锐、最有发言权。“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纪检监察干部要笃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倾听企业呼声、群众心声,聚焦反映强烈、反映普通、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好整治营商环境的“小切口”,打好营商环境治理“组合拳”,用“政之所向”回应“民之所盼”,切实解决好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心里有盼头,日子有奔头,生活有劲头。

    我将无我不懈怠,护航营商环境“鲜活力”。“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是轻轻松松、嘴上说说就行。“山不低头,但人能比山高”,我们要以经济建设为大局,铆足龙腾虎跃的干劲,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护航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摒除“慢慢来”“无所谓”“不关己”的错误思想,以“坐不起”“等不起”“慢不得”的危机意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你我向上,家国向前。”优化营商环境关系“国之大者”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干部要着力纠治影响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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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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