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家庭教育的文件精神和政策法规内容,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中学校的主导作用,10月17日下午,在金山初级中学报告厅举行了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加本次活动的有各校德育分管领导(主任)、区家庭教育指导讲师团老师、区家庭教育骨干研修班老师。本次活动邀请了华东理工大学法律顾问、副教授、硕导秦涛博士进行讲座。活动由金山区教育学院德研室家庭教育研究员倪玉美老师主持。
秦教授以《家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与法律法规解读》为题,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内容、相关案例及相关政策与法律,并结合各类发人深省的案例,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背景下,创新协同育人成为新时代的新课题、新挑战。这场干货满满的讲座给所有教师们带来了许多启发和思考。会后,大家纷纷用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想所感。
学员感悟
今天有幸聆听了秦涛教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解读以及相关案例的分享,我才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也是首次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这部法律不仅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为家长提供了行为指引;还明确了国家、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支持和服务,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起到帮助。
作为学前教育工作者,我认为首先要明确我们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有指导的责任,教师自身要学习家庭教育,不断提升水平;其次要明确工作方向,有意识地合理利用相关部分提供的家庭教育资源,让这项工作常态化开展,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干巷幼儿园 陈海琴
今天有机会观摩了秦教授给我们带来的关于《家庭教育相关文件精神与法律法规解读》的专题讲座,对于我们一线教师来说,教育是我们每天的任务与工作,但在法律方面我们确实是知之甚少。
秦教授通过一个又一个真实的案例给我们很直观的认识,让我们在这一次培训中感受到家庭教育的道阻且长,我们必须要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才能更好地实现家校联动,让多方一同协作,守护每一个孩子的成长。
——张堰中学 潘思灏
听了秦涛教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解读与案例分享,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明确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工作的法律依据。
在人的成长中,家庭教育是起点教育,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教育非常重要,该法律的实施也是对家庭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家长“依法带娃”,也有助于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组合拳,促进孩子身心健康的全面成长。
——学府小学 陆怡
今天有幸参加了“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不同以往参加过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秦涛副教授以幽默生动的形式讲解了一些生活中会碰到的法律问题。他还介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内容以及相关案例。最后更是为我们指明方向:学校该如何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作用。秦教授也告诉我们:法治是人类历史上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针。
——前京小学 王玲凤
作为一名高中班主任,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让我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在塑造学生品德、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方面的重要性。这项法律的出台,不仅为家长树立了更明确的家庭教育责任,也为学校加强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通过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我意识到与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沟通至关重要。只有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共同营造家校合作、共育育人的良好氛围,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法律的出台也提醒我要时刻关注学生家庭教育背景,针对不同家庭背景采取个性化教育措施,帮助学生在家庭和学校两个环境中得到全面的培养。
此外,这部法律也激励我加强对学生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家庭观。我会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引导他们理解家庭成员间的亲情和尊重,促使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和家庭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让我更加深刻地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作为一名班主任,我将积极配合家庭,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的家校关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支持和帮助。
——华东师大三附中 陆凡逸
今天有幸聆听秦老师的“家庭教育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我们学到了很多,如:在分析的两个案例中,我们看到了令人痛恨的人做出的令人发指的事,我想在闲余之际,我们还可以结合平时的所见所闻去深入思考,避免同种类型事情的发生。再如:在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时,我们了解了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对孩子的成长发育是一件非常有帮助的事情……感谢秦老师的讲解和分享!
——海棠小学 李艳
华东理工大学秦涛副教授以自己亲身办理的案件、社会热点、身边的实事为例,用风趣幽默的语言为我们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从法律发布的大政方针,到文件的具体内容,我们教育工作者应该培养怎么样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细致入微地为我们解释了《促进法》中的五大章节,以实际案情判决提醒各位以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由相关政策和法律支持学校作为主阵地,指引教师们该如何介入传统家庭教育中,发挥家长与孩子教育间更好的桥梁作用。
——金山实验中学 张姣慧
今天有幸聆听了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的秦涛教授《家庭教育相关文件与法律法规解读》专题讲座,受益匪浅。秦教授通过丰富的案例和幽默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解读了艰涩难懂的法规条文。培训以前,本以为教师凭借着教育学的专业知识以及对学生的满腔热爱就能胜任工作,培训后才发现远远不够,我们的教育对象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学生背后的家长,而对家庭的教育指导是有法律可依,有方法可循,还有各级政府机构支持保障,在得知《家庭教育促进法》这名字不能称为《家庭教育法》的原因后,更深感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对该法的推广责无旁贷。为了学生的发展,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作为一名教师,必须好好研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合法合理合情地落实家庭教育指导。
——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 孔慧
今天的培训,秦老师从立法背景、内容等模块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解读,让我收获颇多。在实际案例中,秦老师的简单提问让我觉得自己对法律是一窍不通,惭愧不已。自《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我没有好好的去学过相关内容,而通过此次培训知道该法的由来,了解了主要内容,特别是秦老师提到的第二章“家庭责任”,需要好好学习,也是家访所需,利用专业知识让家长知道自己应负起的责任,提升家校沟通的效率。通过此次培训,也让我感受到作为一名班主任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中承担了重要的责任,在今后的教育中,我将努力学习该法具体内容,并在家校协同教育中努力实践。
——上海市罗星中学 曾亚萍
今天听了秦涛教授的讲座,让我受益匪浅。秦教授以丰富的案例对《家庭教育促进法》进行了充分的解读,让我们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家庭教育已经从“家事”上升到“国事”,家长育儿已到了“有法可依”的时代。家长需承担起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全面发展。同时,《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充分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努力提升自己的家庭教育指导力,给家长提供适度的个性化的指导。
——松隐小学 陆欣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