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神庙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专题活动

山神庙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
创建于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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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10月17日,山神庙子乡九年一贯制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有关文件内容。

专题会议    领会精神

  赵德永校长首先主持校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并传达了文件精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在提升执法水平等方面作了强调,赵校长要求明确责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校外培训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    贯彻落实

  中午我校召开了全体教师大会,赵德永校长带领全体教师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暂行办法》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第三章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第四章处罚程序和执行,第五章执法监督和第六章附则。

    赵德永校长重点强调:“有偿补课是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全体教师必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越红线,拒绝有偿补课,要树立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崭新形象。”此次会议的召开,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教师们纷纷表示,坚决按《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杜绝有偿补课。

  每一位教师都认真学习《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内容,借此进一步提升全校教师师德师风水平,杜绝教师参与违法校外培训活动,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全体教师们深刻认识到了规范校外培训的迫切性和紧要性,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倡导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新风气和阳光向上的校园环境,切实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落到实处,为教育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本次学习贯彻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为契机,提高我校全体教师师德师风意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持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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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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