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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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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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81号令)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10月24、25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两批组织《办法》培训讲座,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各区县(开发区)局分管局长、监管(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814人参加培训。

  市局食用农产品处方鹏处长就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监管工作要求进行解读,市综合执法支队孙卫东同志就《办法》法律责任及执法办案要求作了宣讲,并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了全员考试。

  此次集中培训旨在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增强学习贯彻《办法》的主动性积极性,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规范市场销售行为,同时不断增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水平。此次培训收到较好效果,大家一致表示要继续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办法》。

  会议强调,一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办法》的高潮。要有计划、全方位组织好《办法》的培训宣传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局要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培训,做到从业人员和监管执法人员全覆盖,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送《办法》进市场、进超市、进门店、进社区,做到有标语、有文本、有图册、有意识。二要推进《办法》施行前的基础性工作扎实落地。针对《办法》明确的相关新要求,开展禁用“生鲜灯”自查自纠,严格查验进货凭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加强即食食用农产品安全防护,完善索证索票、农批市场统一销售凭证格式等制度建设。三要切实抓好《办法》的长效贯彻落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持两手抓,一手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规范经营行为,一手抓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开展科学抽检,保障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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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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