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巢引凤栖,花开蝶自来。优质的营商环境是优质企业的吸铁石,优质的营商环境是区域发展的强动力,党委政府是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力军”,而纪检监察机关是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护卫队”,要立足岗位职责,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
压实责任是“先手棋”。
居其位,安其职,尽其诚而不逾其度。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性工程,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根据职能,全面梳理业务,制定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纾忧解困等具体措施,汇总工作亮点,自查自纠存在问题,坚持整改促提升。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无事不扰、有事上门,落实好“监督的再监督”,通过深入相关企业车间、工地等,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惠企政策落实、项目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方面情况,让惠企助企政策落实落地,切实保障企业、商户的问题有人管、意见有人听、利益有人护。
作风建设是晴雨表。
大战略呼唤大担当,新起点瞄准新高度。营商环境好不好,和干部作风实不实关系密切。纪检监察机关需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企业打交道时守好“界限”,不做“脱缰野马”,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确在政商交往过程中的正、负面清单,严禁懒政怠政、简单粗暴执法、违规参与经营活动、索贿受贿等红线,用正面清单鼓励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用心用情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整治等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监督,严查贯彻决策部署不担当、不落实、不用力,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野蛮操作,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权力观异化、政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等问题,对于发现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解决部分干部作风松散、状态不佳、精气神不足等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
长效监督是压舱石。
千仓万箱,非一耕所得;干天之木,非旬日所长。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需日积跬步,笃行致远。从找差距到清“障碍”、从“查淤堵”到通“梗阻”、从“不敢腐”到“不想腐”……优化营商环境,从治标到治本,紧盯各种影响决策实施、阻碍政策落地、缺乏服务意识、破坏市场秩序等突出问题,紧盯政法、金融、国资国企、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紧扣群众和企业诉求,严查企业生产经营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靶向发力、综合施策,以最硬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最高的标准,全力保驾护航,营造政府服务“不看人”、企业办事“不求人”的公平环境,推动项目建设加速跑,让企业安心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