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前资助政策的知晓率,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学前资助政策。请您仔细阅读石井中心园2023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一、资助对象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脱贫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优先资助。
二、资助标准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学前一年在园幼儿90元/生·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幼儿每生900元/年,即每生450元/学期。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在园幼儿3元/生·天,一年按250天计算。幼儿每生750元/年,即每生375元/学期。
三、发放形式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直接减免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以代金券形式按补助标准抵扣伙食费,并经家长签字确认。
四、资助申请
(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为普惠性政策,不用提交任何材料。
(二)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西安市鄠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幼儿园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按规定形式补助。
各位家长朋友:资助工作力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请家庭困难幼儿家长按照流程积极申请,确保国家教育资助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到有需要的家庭。
编辑:杨曼曼
校对:孙佩
审核:白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