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违反纪律、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推动落实到位。以专责监督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一、精准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开设反映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门渠道,方便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督促职能部门快速响应、限时办结;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聘请廉情观测员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全覆盖查找窗口服务单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各部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开展“点题整治”,结合下沉监督,深入企业一线,围绕“放管服”改革、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等重点方面,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用地审批、补贴政策申报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认真查处问题背后的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问题,以“硬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
二、严格执纪推进亲清政商制度建设。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政商关系中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树立鲜明导向,鼓励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积极作为,不断优化管理和服务,靠前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要划出纪法红线,警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同企业家交往的过程中,要保持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亲清政商关系中,“亲”是要求,“清”是底线,“亲”“清”一个都不能少,真正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度”,促进政商关系亲清统一。为政商交往制定具体的规则,政商交往中模糊不清方面,进一步清晰,以具体生动的情形来体现,为政商交往指名正确的路线图。
三、严肃问责为民企合法权益护航。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中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直查直办、快查快办,释放动真碰硬、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及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形成震慑效应,不断强化干部担当意识,推动干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确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为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引导广大干部敢闯敢干、奋发有为。
发现问题、问责处理不是目的,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才是关键。为纵深推进专项监督、全面提升治理效能,针对监督发现的个性问题,积极运用发函提醒、约谈等形式,督促立行立改;针对监督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通过阶段性意见建议、专项报告、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责任单位提出对策建议,积极推动职能部门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完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