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龙街中心小学关于学生禁骑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提醒

解临菱
创建于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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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经济发展,道路上的车辆增多,交通状况日趋复杂,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它们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有可能会给学生、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为此,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安全,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在学生中得到较好的普及,师生安全意识增强。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现在的交通安全形势仍十分严峻。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且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自行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戴护膝)。一旦发生危险,易酿成惨祸。为此,我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要求:未满 12 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条例要求发出以下倡议:

  1、  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发现学生不满12周岁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或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及时通知家长。公路不是游乐场,禁止学生到公路上玩滑板车、助力车、平衡车、轮滑等。以身作则,为孩子做好表率。骑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做到思想集中、不听耳机、不打电话、不逆行、不骑入机动车道、双手不离车把,骑电动车要佩戴头盔,确保骑行安全。

2、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3、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4、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5、家长要教育孩子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6、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7、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8、希望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使孩子在学生时期既幸福快乐,又学习进步,成为未来国家合格的人才。

  尊重自已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家校合力为孩子们撑起安全保护伞,让花季少年平安永久,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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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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