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镇山头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 (2022) 2号)及区、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加快农村教育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推动我校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情况
2023年,我校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受益学生20名(小学一年级10人、小学二年级10人)。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两种供餐模式中的课间供餐;课间供餐(鸡蛋、牛奶、面包)的学生20人。
美味的营养餐
二年级学生领取课间营养餐
一年级学生领取课间营养餐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我校成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蒋艳芳
成员:马玉梅
组长蒋艳芳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等工作;马玉梅协助开展日常工作。学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
四、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必须坚持安全、营养的原则,做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不进校、不食用,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做好宣传工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六、用餐相关安排
1、各班主任及相关教师(详见附表)严格按照学校的安排,负责好各班学生营养餐秩序和安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营养计划”的日常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发放工作,每天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2、用餐地点:各班教室
七、实施范围及启动时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面向全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本学期从2023年10月7日开始实施。
七、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全额拨付。
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马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供餐活动,并在第一时间(事发后2小时内)向教育局和卫健局报告。(二)协助卫生机构人员救治病人。(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工具、设备和现场。(四)配合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根据卫健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六)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抱着对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一定要严把食品质量关,坚持“营养、可口、卫生、热乎”的原则,合理搭配食谱,确保营养价值,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