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帮信罪”这个罪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大众视野,它已经成为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的第三大犯罪类型,也是发案率最高的信息网络犯罪。
那么到底什么是“帮信罪”?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帮信罪”,触犯了“帮信罪”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帮信罪”的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
什么样的行为会构成“帮信罪”?
目前最常见的“帮信罪”行为就是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这一类行为的具体表现是,将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U盾、K宝、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手机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出租、出借、出售给上线犯罪分子用于收款、转账、取现,包括比较多发的“卖卡”“跑分”“刷单”等支付结算用途。除了上述比较常见的帮助行为以外,购买通讯传输设备建立伪基站、利用社交媒体账号为电诈团伙等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提供网络存储服务、维护非法软件等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帮助的行为都是“帮信罪”的行为类型。
触犯了“帮信罪”又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根据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构成“帮信罪”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可以依法宣告职业禁止或禁止令,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其行为如果尚未达到入罪标准的,也可以根据《网络安全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相关法规被处以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实施任何行为的帮信行为,直接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定罪处罚。
最后,提醒各位同学,注意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坚决不将自己的银行卡、银行账户等出借、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无论是买卖还是租借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能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避免在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驱使下剑走偏锋,触犯法律底线,提高个人法律意识,不使用不明网站、不点击不明网络链接,以免成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的帮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自己劳动创造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