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的第二天下午,南雄市教育局特别邀请了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务处处长,教授、博士,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导师吴开华教授开展了题为《教师如何依法惩戒学生——基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分析》的专题讲座。通过聆听本次讲座,我们新教师明确了正当管教与侵权行为的界限,提高了新教师管理学生的能力,解除了新教师想管不敢管的后顾之忧,助力新教师依法执教。
教师如何依法惩戒学生是目前新教师较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着非常多的知识盲区。对此,吴开华教授基于《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通过对比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和试行两个版本为我们详细进行了分析,让教师能够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较为明确教育惩戒力度。
首先,吴开华教授以“雷梦佳”事件作为切口,明确教育惩戒面临的法律风险,因此,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把握好惩戒原则。同时,还要考虑到惩戒的有效性,以及惩戒的有效性是否建立在法律意识等合理性思考基础之上。
其次,吴教授就未成年学生法律身份与权利体系展开论述,对《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六条至第十七条展开了梳理。
再次,谈至学校自主管理与校规的法律效力时,吴开华教授再次对“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概念进行分析,明确了学校管教的的法律性质以及校规的法律效力。同时,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吴开华教授对教师在进行教育惩戒时应当遵循怎样原则与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新教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支持。
在讲座的最后,吴开华教授与在座的教师进行了热烈的交流,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何把握惩戒的度做出了明确的解答。吴开华教授表示,法律来源于生活,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实施惩戒时应有自己的专业判断,如果无法判断的,要及时寻求学校的帮助。
学习是最美的姿态,在培训过程中,新教师们认真听讲,奋笔疾书。吴开华教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解读,对突发状况的出谋划策,让老师们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这无疑是老师们日后教学管理中的好法宝。
通过本专题讲座的学习,新教师们能明白惩戒是为了更好的育人!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也是要出于“爱”的目的。实施教育惩戒需要讲究艺术,提升温度。我们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让孩子在严管厚爱中茁壮成长。
(撰稿:第四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