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江苏分公司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

2023-10-13 阅读4342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披着新型理财、旅居养老等外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不仅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介绍

被告人张某因经营企业失败导致大量资金缺口,为弥补资金缺口,2021年,张某伙同陈某等人成立了没有实体经营项目的控股有限公司。同年7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在该市县城中心广场、各住宅小区等地发放宣传材料,以旅游推广为幌子,虚构旅游服务项目,以宣传大使、会员充值可得高额宣传费、推广费为诱饵,通过签订《会员合同书》、《宣传大使协议书》、《补充协议》的方式,先后向40名老年人非法集资三十余万元,除返还宣传费、推广费两三万元外,其他集资款均被被告等人占有并携款潜逃。

案例分析

本案是以旅游推广为幌子,虚构旅游服务项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被告人成立空壳公司,抓住老年人识别能力较弱的特点,承诺宣传大使、会员可以获得高额宣传费、推广费,诱骗老年人签订合同充值成为会员,诈骗老年人财产,当老年人欲要求履行合同、支付约定的宣传费及推广费时,被告等人已经携款潜逃。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要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凡是涉及到钱财的问题,要多留心眼,多听取子女建议,不要盲目投资。同时劝告子女要多关心、照顾老年父母,共同守护父母的养老钱,陪伴父母安享幸福晚年。

阅读 4342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