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及实施办法》(见附件一)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议推荐,学校审定,拟评选杨欣怡等54名同学为2022-2023学年奖学金获得者,现予公示,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名单如下:
(秋季奖学金为学年奖学金,根据上下两个学期必修课总成绩进行评比)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电自2102 杨欣怡 电自2102 代敏松
电自2101 秦 天 电自2101 周敬钢
电自2201 苏艳辉 电自2202 万晓欣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
电自2103 张 琬 电自2103 李冰姝
电自2101 陈 瑶 电自2101 刘哲霖
电自2202 宋明东 电自2203 袁腾蛟
电自2202 刘晋妤 电自2201 吴雨思
电自2202 吴 桐 电自2203 张瑞琦
电自2202 宋金津
三等奖学金获得者
电自2101 马锦灿 电自2101 何戒川
电自2101 刘名赫 电自2101 朱 烨
电自2102 曹 政 电自2102 李昆鹏
电自2103 盛语欣 电自2101 徐媛媛
电自2101 赖旺旺 电自2201 高 陈
电自2202 何冰倩 电自2203 张晓楠
电自2201 陈 彤 电自2201 陈 可
电自2202 万梦怡 电自2203 杜雅雯
供用电技术专业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供电2101 刘 丹 供电2102 齐 阳
二等奖获得者
供电2101 曲慧欣 供电2101 李江涛
供电2102 王 川 供电2102 彭骁远
供电2201 刘金元 供电2201 齐浩宇
供电2201 刘思颜 供电2201 赵俊娜
供电2202 刘李山 供电2202 彭诗杰
三等奖获得者
供电2101 何 仟 供电2101 李富源
供电2101 胡琪鑫 供电2101 章逸男
供电2102 王城臻 供电2102 马奕康
供电2201 李瑞京 供电2201 徐珈玮
供电2201 韦霖杰
附件一: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
评定细则及实施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分管院长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有学院团委书记、各系党总支书记、教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学生工作处(团委)副处长。学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团委),由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五条
各系部成立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奖学金评选、初审和相关工作。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
凡申请学院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 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 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舞弊和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行为。
- 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寝室文化创建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 积极参加学生素质教育实践活动,身心素质良好,
- 体育成绩达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学院奖学金的
资格:
- 学年内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处分者。.
- 学年内课堂考勤出勤率和早操出勤(签到)率低于98%。
- 补考前,科目成绩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
- 学年内参加学院组织的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出勤率低于95%。
- 无故不参加军训或军训成绩不合格者。
- 学生操行评定成绩未达到优秀者。
- 休学者。
- 已获得奖学金者,因当年违纪受处分,即时取消其奖学金。
- 无故不按期缴清学费者。
第四章 学院奖学金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第七条
学院奖学金分为五个等级: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单项奖学金200元/人·年。
第八条
学院奖学金评定比例:
- 特等奖学金:根据具体条件评定,奖励人数不限。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数为符合基本条件的该系该年级该专业学生数的3%。
- 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数为符合基本条件的该系该年级该专业学生数的5%。.三等奖学金:奖励人数为符合基本条件的该系该年级该专业学生数的7%。
- 单项奖学金:根据具体条件评定,奖励人数不限。
第五章 具体条件
第九条
凡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择优评定特等奖学金:
- 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计算机全国二级及以上等级考试。
- 当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获得学院“五·四”青年奖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表彰之一的优秀学生。
-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本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前2%,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第十条
凡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择优评定相应等级奖学金(扩招班单独评选):
- 一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本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前3%,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 二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本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前5%,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 三等奖学金:当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名在本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总数的前7%,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不及格科目。
第十一条
凡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择优评定相应的单项奖学金:
- 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奖:奖励见义勇为、同不法行为作斗争,保护公共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有突出贡献。
- 校园安全贡献奖:发现并及时报告重大隐患、重大案件,避免重大损失。
- 竞赛奖:奖励获得国家级、省级、院级竞赛奖、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省级及以上学生,评选条件参照《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竞赛奖励管理办法》。
- 创新创业奖:在创新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起到带动示范作用,有创新成果,或者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和素质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当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解释。
(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奖学金评定规则,请阅读《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第一百二十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