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共建平安-龙津中心幼儿园《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龙津中心幼儿园
创建于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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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提高校园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供有力保障,龙津中心幼儿园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4日表决通过《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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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积极组织教职工以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提升教职工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增强了全体教职工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与参与度。

  根据幼儿年级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开展扫黑除恶、校园防欺凌主题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家长朋友:

       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让我们一起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白朗县幼儿园向全体教师、家长倡议:

       1.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及自我保护能的教育,防止他们被黑恶势力拐骗。

       2.维护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避免师幼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3.监管幼儿不带尖锐危险物品入园,来园前要检查幼儿口袋。

       4.及时与教师沟通幼儿的一些行为和表现,保持良好家园沟通。

       5.多渠道、多方面的加强幼儿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知道跟陌生人说“不”。

        6.教育幼儿认识常见的安全标志,遇到危险时知道正确的求助方法。

       7.家长要以身作则,遵守幼儿园秩序及社会公德,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品格。

       8.正确处理幼儿间的矛盾冲突,切忌威胁对方幼儿,出现一些过激行为,影响幼儿的健康成长。

       9.接送幼儿期间,遵守交通秩序,不乱停乱放车辆,遵守幼儿园接送制度。

       10.关注幼儿的心理健康,控制好自己的情绪,用正确的方式耐心教导孩子。

  法律亮点频现的背后,体现了党和国家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希望通过本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幼、家长的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建设平安校园、助力和谐社会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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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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