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50左右,一女子(姓名:鄞*璇,身份证号码:445121**811116****,户籍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庄陇村锦新西路**号之*)来到庵埠支行,接待客户经理陈海鹏询问客户需办理业务,客户表示其银行无法使用,想咨询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法,客户经理经智慧柜员机查询后发现该客户银行因半年未使用被设置为暂停非柜面交易,于是准备为客户解除暂停非柜面。
在与客户办理业务过程中,客户经理询问客户银行卡为何超半年未使用而突然想使用,客户表示其女儿庄梓梦需要使用,并表示其女儿是未成年人,听了客户的表述,客户经理立即告知客户银行需要本人使用,不能出借本人银行账户,且很多客户就是因为银行卡交未成年子女使用而导致上当受骗,于是客户经理建议客户回去后询问女儿为何要使用其银行卡且不能把银行交其使用,客户听到已有人因此受骗导致资金被转走,此时已有些慌张,表示其他行银行卡已交其使用了。客户经理此时更加觉得可疑,为何使用他行银行卡了现在还要再用建行的卡?于是建议客户马上回去核实一下。
过了大概2个小时后,该客户 慌慌张张地再次来到我行,表示她女儿真的被骗,在网上受人蒙蔽,已通过云闪付将他行账户的14万余元转出去了,然后还准备绑定建行的卡把钱转出去,幸好及时发现才避免了女儿又将建行账户的3万元转出去。听到客户的表述,客户经理无比心痛,建议客户马上去报警,以期能将犯罪份子绳之以法并追回被骗资金,同时告知客户回去要好好教育子女,自己也要吸取教训,不要粗心大意,以为是自己的儿女就放松警惕,未成年人是最容易被人蒙骗的。于是客户回去后于2023年10月13日携带其女儿一起到本地派出所进行报案。
网点工作人员的细心和工作的责任心挽救了客户资金的损失,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客户对此无比感激,对我行的服务表示肯定和感谢。同时,我们也为能够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而感到无比的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