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告知书

社保非税股
创建于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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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开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是党和国家心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为确保您能够持续享受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得到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请您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我县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长期在温县居住的非温县籍居民)。

    2.个人缴费应以家庭(户)为单位,全员参保。

    3.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参加县外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三、参保登记

    新参保人员(含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生的婴儿)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本乡镇卫生院医保办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缴费。

    四、缴费方式

    (一)“中原易收宝”小程序缴费

    缴费路径:扫描指定二维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信息,点击缴费查询→缴费→确认支付→查询缴费详情。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 扫描二维码,授权后登陆,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

第二步:核对身份信息、参保地址、金额,点击缴费。

第三步:选择支付方式,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第四步:查看缴费明细以及缴费凭证。

    (二)其他缴费方式: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五、集中缴费时间

    全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0日-2023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六、温馨提示

    1.为确保您能够及时参保缴费,以免错过缴费时间无法享受报销待遇,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参保缴费。

    2.缴费人须对本人(户)缴费参保信息负责。缴费时需认真核对参保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先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信息维护,再缴费。缴费参保成功后,不再办理参保变更和退费。

3.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办理退费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七、医保待遇

    (一)基本医保补偿政策

    1.门诊统筹:全面开展门诊统筹,不向个人(家庭)账户分配资金。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直至帐户余额用完。参保居民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50%的比例报销,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400元。2024年度门诊报销待遇将做调整。

    2.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目录范围内按标准报销(80岁以上高龄老人在标准报销比例上增加5%),一年内最高报15万元。住院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具体为:

    3.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报销政策: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支付,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300元。高血压合并糖尿病或糖尿病合并高血压患者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不重复计算。

    (二)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三)重症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

    1.重症慢性病共30种,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70%;

    (四)、门诊重特大疾病及门诊特定药品使用政策

    1.病种:6种门诊重特大疾病: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终末期肾病(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苯丙酮尿症(含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耐多药肺结核。

    2.门诊167种特殊药品:伊马替尼、达沙替尼、尼洛替尼、吡非尼酮、瑞戈非尼、舒尼替尼、奥希替尼、索磷维伏片、注射用全氟丁烷微球、利拉鲁肽注射液、艾曲泊帕乙醇胺片等。

    3.申请流程:以上6种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167种特殊药品可以选择4家县级医院(含温县人民医院、温县第二人民医院、温县妇幼保健院,温县中医院)申请。也可以选择县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4.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为80%。

    (五)医疗救助政策

    1.四类人群可享受个人参保缴费资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当年度在本地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

2.七类人群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对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根据实际给予一定救助。县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给予相应救助。

    3.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医疗救助费用主要覆盖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费用保障范围。困难群众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属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4.住院救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住院救助不设起付标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住院救助起付标准按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左右确定。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90%的救助,给予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7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65%的救助。

    5.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病种包括以下9类:终末期肾病(门诊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方法治疗)、血友病(凝血因子治疗)、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门诊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治疗)、Ⅰ型糖尿病(门诊胰岛素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抗结核药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救助不设起付标准,对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以上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给予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50%的救助,给予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0%的救助。

    6.救助限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1万元。

    7.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救助金额达到年度最高救助限额,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上的部分,给予60%的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1万元。

     

    (六)参保城乡居民到外地住院的备案手续办理

    要通过参保地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直接转诊;如果未通过具备转诊资格的医院转诊而直接到医保局进行转诊,报销比例下浮20%;参保人员因急诊、精神病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转诊转院、异地就医相关手续的,应当在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相关手续;因长期在异地居住的城乡居民可通过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在居住地享受医保待遇。

税务局缴费咨询电话: 

黄河街道、温泉街道:6512366

岳村街道、祥云镇、招贤乡:6535014

张羌街道、武德镇、赵堡镇:6598265

番田镇、黄庄镇、北冷乡:6522084

医保局政策咨询电话:

6123911 6183880 6123569

     

    国家税务总局温县税务局  温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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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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