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管控,严厉打击销售劣质散煤违法行为,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奖举报奖励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
二、举报内容
非法销售和运输劣质散煤的行为,非法生产、销售各类劣质型煤的违法行为。
三、奖励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2.举报内容查证属实。
3.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人。同一案件有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
1.涉案劣质散煤50吨(含)以上,违法生产劣质型煤(含蜂窝煤)10吨以上,奖励1000元;
2.涉案劣质散煤5吨(含)以上50吨以下,违法生产劣质型煤(含蜂窝煤)3吨以上10吨以下,奖励500元;
3.涉案劣质散煤5吨以下的,违法生产劣质型煤(含蜂窝煤)3吨以下,奖励200元。
五、举报电话
0310-7263885 15830010009
六、奖金领取方式
群众举报线索经认定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可凭有关证据(现场照片、身份证等)一个月内到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奖金。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至2024年3月31日有效。
特此通告。
成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