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大者”关乎发展全局、事业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要身体力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而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
我们对“国之大者”要了然于胸,提高站位、开拓视野,提高“从政治上看”的站位,开拓“从法治上办”的思路,从更高的政治站位谋思路、定举措、抓落实,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结合点,彰显法院的政治担当。
牢记“国之大者”,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保持严惩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要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为国家安全和稳定保驾护航。
牢记“国之大者”,依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维护市场秩序,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落实平等保护原则,通过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鼓励诚信交易。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记“国之大者”,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立足审判职能,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等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利。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牢记“国之大者”,我们才能做到定位明确、方向清楚、路线不偏,才能具有“不畏浮云遮望眼”的眼力,才能具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才能具有“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毅力,才能具有“遇事无难易,而勇于敢为”的魄力。
牢记“国之大者”,需要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为平稳有序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安居乐业的民生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