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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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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服务厅晨会云课堂

2023年10月12日 农历八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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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江区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孙海洋


📌 政策速递📃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借款人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三、本公告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四、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6日


🙋🏻‍♂️你问我答🙋🏻‍♂️

1.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是否有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以上两项优惠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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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梦想”,需要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中国梦”的本质内涵就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中,要团结一心,奋发有为,形成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强大正能量,这同样也是世界闻名的共同追求,顺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梦想的形成,逐梦的路径,需要我们共同奋斗,在世人面前展现我们这个国家自信、前进的形程,也是我们这个民主给世界文明添彩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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