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携带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到户籍所在村(社区)或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养老保险缴费及政府补贴
(一)个人缴费
目前,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年的缴费档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对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低保、特困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
1.缴费补贴。为健全缴费激励机制,增加缴费梯次补贴,多缴多补,补贴与个人缴费一同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相应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50元,缴费500元补贴6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100元,缴费800元补贴120元,缴费900元补贴140元,缴费1000元补贴160元,缴费1500元补贴190元,缴费2000元补贴220元,缴费2500元补贴250元,缴费3000元补贴280元,缴费4000元补贴310元,缴费5000元补贴34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之后再进行补缴的,不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2.特殊群体补贴。重度残疾人(一级、二级)、低保、特困等缴费困难群体,市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市政府每人每年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对参保缴费的领证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父母(45周岁至59周岁),市政府每人每年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冲抵个人缴费。
3.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为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参保人逐年连续缴费满15年或实际缴费累计满20年后(不含补缴年限),再每多缴一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每月增发年限基础养老金3元,随本人养老金发放。
三、缴费时间及方式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
(一) 正常缴费(缴纳2023年保费)方式
1. 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缴费。
2. 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页面,选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缴费。
3.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缴费。
(二)补缴往年保费方式
需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劳动保障窗口申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与正常缴费网上缴费方式一样,进入缴费界面,缴费类型选择“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输入补缴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查询出补缴信息,确认后进行缴费。
缴费流程咨询:各乡镇税务分局
居民养老政策咨询: 0373-8088028 0373-8088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