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西安市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刘丽华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刘丽华,53岁,中共党员,现任西安市雁塔区物业管理协会党委书记、西安市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丽华同志在基层工作二十余年,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她用真心和宽容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30余件,成功率达98%以上,为辖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2022年,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努力钻研学习,铸就过硬业务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需要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结合物业协会工作职能,刘丽华下苦功夫,认真学习人民调解及物业管理服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调解纠纷时,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依法调解,以理服人、依法教人。她勤学善思,在工作中总结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五字诀”。会“听”,当事人来反映问题时,不偏听偏信、注意在听话中发现事实。会“问”,主动询问纠纷经过,问得有水平、有技巧,帮助群众理清思路。会“找”,找出问题症结和纠纷根源,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解开当事人心结,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会“诊”,及时诊断出矛盾纠纷的关键点,找出关键点,才有办法进行化解。会“结”,通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既要合法也要合理,能够彻底了结纠纷,不留隐患。
“物业纠纷调解具有很强的法律性,当事人最多的要求就是要依法依规,厘清是非。”刘丽华表示,雁塔区现有住宅小区1043个,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687个,近年来,辖区物业纠纷呈逐年高发态势,并具有专业性强、群体性、易激化等特点。因此,物业纠纷调解必须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障好群众利益。调解员要熟知人民调解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心里有底才能帮助群众解忧解难。
二、创新调解模式,破解物业纠纷难题
为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物业矛盾纠纷的发生,刘丽华坚持以“党建引领”为统揽,带领调解员们主动深入辖区各街道、各社区进行多方沟通协调,构建了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调解”体,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5+5+X”调解模式,即区、街道、社区、小区、楼栋等五级党组织,物业调委会、街道调委会(或社区调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等五方联调组织,人民调解员、业主代表、党员志愿者、社区民警及法律顾问等联动力量,形成了全区“红色物业调解”的强大合力。
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凯森福景雅苑小区是建成近20年的老小区,小区屋面破损,一到下雨,顶层住户家中房顶就漏雨,需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依据法规,使用住宅维修资金需征求业主同意,物业公司经过长时间征求意见,仍有的部分业主不同意签字,但漏雨现象已严重影响顶层住户的正常生活。为了尽快修善屋面防水,顺利启用维修资金,2022年8月,刘丽华与建工路社区、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多方沟通后,物业纠纷调委会、社区调委会、业主代表及物业公司齐聚社区“红石榴驿站”,刘丽华从《民法典》《西安市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解释,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终于得到了业主的理解,问题得以解决。通过创新调解方法,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以“小调解”促进“大和谐”。
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标本兼治,矛盾纠纷化解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治本,刘丽华将矛盾纠纷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坚持以案释法、以案释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了“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优化解纷流程,诉调联动化解矛盾
刘丽华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途径和方法,通过与雁塔区人民法院进行衔接,在物业协会设立共享法庭,搭建“人民调解+共享法庭”联动调解模式,优化纠纷调解流程,助力基层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复杂纠纷指导调”,对于复杂矛盾纠纷,物业纠纷调委会及时与“共享法庭”联系沟通,由“共享法庭”指派法官指导调处。“涉诉纠纷委托调”,对于涉诉纠纷,调解专家库专家受法院委托参与调解,做到“诉”“调”无缝衔接,同时按照需要实现调解协议“一站式确认”,大大提升了纠纷化解成功率,达到调解“1+1>2”的效果。
2022年11月,西安市雁塔区某物业公司反映,有业主孙某因房屋质量存在遗留问题拖欠物业费14000余元,请求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该业主认为向物业多次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是物业不作为。初次调解无果后,刘丽华联系共享法庭值班法官参与联动调解。雁塔区人民法院速裁庭驻“共享法庭”法官了解案情后,通过视频向双方释明相应法律法规。最终,经过多次联合调解,物业公司表示将积极联系房产开发商,努力解决业主的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孙某也表示同意调解方案,及时向物业公司缴纳拖欠物业费。
“我们将用法用情用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梳理纠纷症结所在,合理化解矛盾,促进辖区社会和谐安定。”刘丽华时刻不忘自己作为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和使命,全心全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她在人民调解中融情于法,以情感人,用自己的方式做到了既解决纠纷“法结”,又解开了当事人“心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我们按照雁塔区‘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不断地探索完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雁塔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街道、社区(小区)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室15个,现有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物业行业专家、社区书记、业委会主任、业主代表等组成的调解员47名。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现有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建强红色调解阵地,持续推动党建引领下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刘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