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是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红塔区委、政府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精神,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建立起了涵盖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两免一补”
“两免一补”指免免课本费、免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一)实施范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二)实施标准:
1.免教科书费:小学生105元/生/年,初中生180元/生/年。该资金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由财政拨付到免费科书供应商。
2.免学杂费:小学生720元/生/年,初中生94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1020元/生/年,初中1240元/生/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6000元/生/年。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照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公办学校该资金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主要通过提高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的形式下拨到各学校。
3.“一补”: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对象为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农村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脱贫家庭等七类学生),小学1250元/生/年,初中1500元/生/年;非寄宿制脱贫家庭等七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对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250元/生/年标准增加生活补助。该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学生手中。
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对象:城区以外的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城区学校因区域布局调整及农转城进城就读的学生(不含因家庭条件较好为了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而择校进城就读的学生)。
(二) 补助标准:5元/生/天,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补助金额为1000元。该资金不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而是以实物的形式免费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跨村就读学生路费补助
(一)实施对象:因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涉及的跨村就读学生。
(二)补助标准:615元/生/年。该资金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咨询电话:2018159(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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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