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re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东山县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风险提示二

创建于2023-10-11 阅读1138

关于以高收益保险诱导客户退保的风险提示

        客户李阿姨,今年60岁。某日,李阿姨收到自称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来电,对方声称李阿姨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保障较少,目前某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收益更高、功能更全的理财产品,请客户持有保单、身份证及银行卡等资料,可委托他与保险公司沟通协商退保事宜,再用退保金投资某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李阿姨随即向其购买过产品的保险公司致电确认是否有合作关系。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详细询问客户沟通过程,客户李阿姨表示某银行工作人员来电时,询问过李阿姨是否在银行购买过保险产品,由于客户年龄较大,防范意识较低,就告知工作人员自己在某银行购买过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判定是不法分子通过话术套取了李阿姨的个人信息,并以购买理财产品为名,套取客户保单信息后,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让客户用退保金投资该公司的所谓“理财产品”。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客户李阿姨,并告知李阿姨不要在未确认来电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向对方透露个人信息,并告知客户如需办理业务、了解产品信息,应致电正规金融机构热线电话、前往银行网点等正规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进行咨询。

案例分析:

在该案例中,客户由于年龄较大,风险意识较低,不法分子通过话术轻易套取了客户个人信息,并以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诱导客户退保后投资其公司产品。

风险提示:

在接听陌生人的来电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核实确认对方身份前,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老年人需多和家人沟通,多了解金融基础知识,有问题及时通过正规渠道咨询,防范非法集资陷阱,不要被高收益、高回报引诱,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阅读 113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